「是祢啊。祢不怕被別人發現。」

他說著蹲下了身子摸了摸牠的脖子。

──我的耳朵很靈,在你的親人靠近前我會閃開。不過,真的是該請人幫你打理,否則你自己弄還真不像個樣。

「連祢也這麼說,看來平常還是要好好整理一下儀容。」

──人要衣裝,佛要金裝。就算工作上不需要出門,但也要顧一下形象。

赤昴的一席話讓秋風真正意識到花錢請造型師來是對的。否則連領帶都打不好的他,實在是沒辦法自己一人解決他的問題。

他再度來到穿衣鏡前,望著穿衣鏡裡的自己,他也不禁懷疑起鏡中的人正是他本人。

平常那個因濃重黑眼圈又加上高瘦身型,活脫脫像個吸血鬼或是吸毒犯的自己,在此時此刻竟然可以像個男模一樣帥氣迷人。他有些害臊的想要搔搔頭,卻害怕將造型好的頭髮亂壞而作罷。

「想不到結婚竟然要如此大費周章,看來我實在太孤陋寡聞。人家說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真是所言不假。」秋風突然感嘆似對鏡子裡的自己說。

──你雖是作家,但不表示就只要閱讀就行,有些事不親眼去看還是不能明白。關在家裡看書,久了會變成書呆子。

「好吧好吧,我承認我對工作之外的事情有些太疏於認識,從今日起我會多加注意。我現在比較擔心祢和頤宣能不能合的來。」

──你擔心這件事未免也太可笑了。我和她又不是婆媳關係,我過我的生活,也不需要她的照料,一點衝突也沒有。赤昴嘲笑似的回應。

「嗯,看來我是真的多心了。不過……我將祢的事說出去……」

──你已經跟我道過歉,就不需要再自責,何況,她未來都要住這裡,知道也比較好。畢竟,我這條命是你救回來的。

赤昴仰首看著秋風,秋水波動。此刻,記憶如海流向他們襲了來。

事情的經過要從秋風還在大學時說起,在一次機緣下遇見了赤昂,也在同年因處女作一炮而紅,成了家喻互曉的暢銷小說家。

在秋風的認知裡,他能夠如此幸運的嘗到了人生巓峰滋味,一切都是拜赤昴所賜。

他們相遇是在他大四即將畢業的事。

大四時秋風每日忙著他的畢業論文和四處謀職,當時的秋風希望一畢業就有工作,順利銜接上成為社會新鮮人。

然而秋風的性格迥異於他的外貌,他的外貌秀氣給人一種鄰家男孩的乖巧印象,但他的性格卻是孤僻的。秋風不擅於察言觀色,相同的在人際關係與交際手腕上也是見拙的,以及他口條樸拙性格直接時常帶來別人對他的誤會,每些人甚而認為他不識時務。

相對的,在求識面試過程中履履受到傷害,他無法將個人優點與想要攡有工作的企圖心流利表達與體現出來,也因此一間接著一間如骨排回絕了他,眼看畢業在即,他仍然未找到一間願意任用他的公司。

在尋找工作處處碰壁時,為了渲洩尋找工作的辛酸,開啟了他寫作的路程。

秋風永遠記得和赤昴相遇的情景。

他回想起那天出門的情況。那天,在寫作上告一段落打算停筆上床睡時,天際邊已經露出了魚肚白。看了掛在牆上的時鐘,頓時感受到肚子有些餓,臨時決定去買份豆漿油條填飽肚子再上床睡。走出家門,順著小路走,雖然是在首都都市裡,但那時當地還未被開發,荒煙漫草恣意生長,那裡也只有散落的幾戶人家。兩邊比人還高的雜草隨著清風搖曳發出沙沙響。一聲聲輕輕的哀號傳入他的耳裡,他好奇的往草叢裡找,看見受了傷的牠──赤昴。一開始,他驚訝的說不出話來,他無法置信在這個年代裡還能夠在動物園之外的地方親眼看見一隻狐狸。而且是一隻擁有著漂亮銀灰色毛髮的狐狸,有著一對金色的瞳孔。

他一世也忘不了當下牠看他的驚孔眼神。

那是一種集結惶恐不安與渴望求救混雜的眼神。

在那一刻他想起了年幼時,爺爺叔伯輩們對他說過 狐狸很壞,會迷惑人。要離牠們遠遠的,千萬不要被牠們那雙漂亮的眼迷去,否則牠們會吸人精氣,成為牠們修行得道過程中的必要糧食。

於是,他困惑了,心裡頭舉棋不定是否要伸出援手。 雖然他一點也不覺得牠會是一頭邪惡的妖獸,或許是牠受傷的緣故,反而覺得牠相當溫良。可是內心裡的那股惶惶卻也搔著他。

最後,不知從哪裡來的勇氣,不忍心看赤昴無助的模樣,脫下他的薄外套將牠包裹住,在清晨尚未有人時跑回了住處,他們就這麼樣住在一起。最初他還在猶豫要不要將牠送往動物醫院治療,但他那時只是個學生沒有太多的生活費,要不是住在這棟由爺爺留下的老舊獨棟日式房屋,家裡寄來的零用金跟本無法供應基本生活,再怎麼勤儉拮据都無法達到。

猶疑的同時,奇蹟的事在他面前發生,他親眼看見牠那受傷的傷口逐漸消失。不過是二、三天的光景,牠已從那奄奄一息的模樣恢復成精神飽滿的野獸。

傷口復原的速度超乎了他的想像。之後牠的開口更是讓他驚嘆萬分。

──謝謝你救了我。

牠開口並且低首向他行禮道謝。

「啊──祢會說話啊。」他吃驚的張大嘴。

──嗯,我是有千年修行的狐狸。

「祢是妖狐!我真是不敢相信,這世上真的有妖怪啊。」

──是的,只不過現在的人不相信,也就完全捨棄了他們所見所聞了。

「真是可惜。」

──是可惜了,但是這樣我們也比較輕鬆,至少不會有人想要來抓我們。

「為什麼要抓你們?」他不明白。

──有些自以為是的僧人總愛和我們作對,認為將我們趕盡殺絕人類就會變得和善。

「祢的傷就是這麼來的嗎?」

──開什麼玩笑,人類跟本傷不了我們。

牠有些瞧不起人道。

「那麼,祢是為何受傷,我看祢的傷很嚴重,是被其他和祢相同的妖怪傷的嗎?」

──可以這麼說。不過飼養牠的人是個僧人。

「耶?剛才不是才說僧人厭惡祢們這些妖怪嗎?怎麼又說是僧人飼養的傷了祢。」

──這就是可笑之處。總之,僧人飼養的妖魔就是有靈性的神獸,而未和他們有契約或是為他們所飼養的就是妖魔。

「真的是太過份了。」

──你真是個有趣的人類,竟然會比較相信我說的話。

「祢是騙我的嗎?」

──不是。

「那之後祢要去哪裡?」

──不清楚。

「還是會有僧人想要取祢的性命吧。」

──這是我們的宿命。

「不要管它什麼宿命了,祢就和我一起住吧。幸好這裡有庭院,還是獨棟獨院,和其他鄰居又有段距離,完全不用擔心鄰居會來抗議。祢就安心的住下吧,和我一起作伴,我正好也覺得寂寞呢。」

如此,他們就一起生活在同個屋簷下。

而就在同一年,秋風在交付畢業論文與辛勤尋找工作之際,寫了一篇小說投了稿,順利的成為小說家。這對從小就對寫作有興趣的秋風來說是最好不過的工作,如此,他可以很自然的和他所不擅長的人際關係做了個隔閡。他能夠恣意的悠遊於字裡行間裡,精要的寫出絕妙文詞,卻對現實生活中人與人之間的應對關係一籌莫展,也窘於和人溝通。

牠和他同住已有好些年,從來沒有迷惑過他,也未有其他的妖魔跑來叨擾。相反的,和牠相處的時間順利得相當令人驚訝。也許是他第一次見到牠時,牠已經在瀕死邊緣的關係吧。那一天如果再晚一點出門,可能已經被附近的野狗給咬死了。所以,他之所以能夠成功,赤昴應該在暗中幫助了不少。時常聽說妖精報恩的故事,或許,真的就是如此吧,他才能夠登上這成功寶座,享受成名帶來的實質經濟富裕。

秋風自出道以來,他的每一部作品都是叫好叫座。

雖然文學派的人對他那過於庸俗的文筆感到嗤之以鼻,但是他一點也不以為意,反而讓他有遠離作家群的藉口,以他們的不屑於他為伍的敵意掩蓋他不善言辭與交際的缺點。

為了掩適自己的缺點,秋風索性也不太出席所謂的簽書會與其他會和多數人互動的活動,僅僅和合作的出版商編輯溝通洽談。唯一能夠和他相處並了解他為人的是相戀多年的女友頤宣。

在工作上,秋風並不使用電腦,他認為那是會影響他寫作品質與速度的異物,他的作品一律堅持用手寫,用最原始的寫作方式慢慢地爬著格子。這對他來說一是安全感,能較清楚的掌控故事情節的流暢與角色的性格;二來是對於這樣的寫作有一種特別的感觸,比使用科技產品更能讓他保持頭腦清晰,文思泉湧。

然而,他愈是隱居讀者愈對他筆下的著作著迷。

讀者對他的作品裡呈現出來的妖魔鬼怪個個都活靈活現感到驚訝,彷彿作者本人親眼目睹過。

對於這樣的評價他不想回應,也無從回應。說是讀者們揣測也不是,因為他的房子裡真的有那麼一隻妖魔。雖然牠從來不談及牠們的故事,卻是秋風重要的靈感依據。

他依照對牠的感覺及想像,寫了一篇又一篇神怪又迷人的小說。

而秋風決定和赤昴共同相處時,曾經承諾於牠不會將牠的事告知第三者,在此之前,當女友頤宣來此作客過夜時,牠也很識趣的隱身在一處,不讓頤宣發現。就這麼過了許多年,直到當他決定要和頤宣結婚,共結連理的那一刻。

「祢的事,我和頤宣說了。」

──什麼?

聽得出牠有些不太高興。

「我和頤宣打算要結婚,二人住在同一個屋簷下不可能不會發現,所以我就坦白告訴了她。」

──她相信嗎?

「相信。過幾日她休假時會過來我這裡一趟,就當作是給你們認識先熟悉一下吧。

──哼,無聊。

牠從鼻孔裡噴出不滿的情緒後,轉身離開。

「喂,赤昴、赤昴,待會我上街買祢愛吃的東西,就算是我給祢賠不是吧。」

任憑秋風如何在後頭呼喚,赤昴腳步沒有停止也沒有回望,如此靜靜的穿過紙門,拐彎走向沿廊消失。

赤昴雖然不開心,還是吃下了秋風為牠準備的點心──安格斯牛肉。

幾日後,頤宣的造訪牠也不吝嗇的現身。雖然牠並不是第一次見到頤宣,仍舊裝個樣子和她了聲招呼。

「好漂亮的毛色。」頤宣見到赤昴的第一眼就如此讚美著。

──這沒什麼,我的師兄比我的毛色更完美。

「祢師兄和祢一樣都是銀灰色的毛色嗎?」

──不,牠是完美的純白色,像是全世界的白都集中在牠的毛色裡,潔白又閃耀。

「那祢的師兄一定很漂亮。」

──謝謝。牠聽到的話一定會很開心。

那次的會面比想像中來得和諧愉悅,秋風看著頤宣與赤昴之間的對話,不時的想像接下來的日子是多麼的美好與幸福。

他和頤宣的相識也是一種機緣。

他們是在工作下認識的。頤宣在一廣告公司任職執行製作, 在幾年前一次廠商大力要求找他拍攝廣告下,與頤宣結下這段感情。頤宣的工作時間長,加上拍攝通告時間不一定,要見上一面難如登天。他們一年見面的次數用二隻手的手指頭都數得出來,最常約會的地方不是他自己的住所,就是頤宣在外租賃的房子。

今天是他們成為情侶的最後一天,決心攜手步入禮堂,共度接下來的人生。

想至此,秋風從回憶的洪流中抽出,甩了一下左手腕,看清手錶上的時間。

「再過半小時就要出發了,我先打一通電話給頤宣。」秋風邊說邊挑出放在西裝外套內袋裡的手機,熟捻操作著按鍵撥了出去。

──等一下就要出門迎娶,你未來有很多時間和話可以說,不需要急於這個時候吧。

「我知道,我只是突然很想她。」秋風扠腰說道,隨後轉過身背向赤昴。

一連串的嘟嘟聲在響了幾次後,接應了起來。

『嗨,怎麼了?』頤宣在電話那邊口吻有些親暱的道。

「沒什麼,妳準備的如何了呢?」

『我剛化好了妝,想不到結個婚竟然這麼辛苦,以前只是聽人家說,現在親身體驗真是折磨人。』

「一生就這麼一次,妳可是今天最美麗的主角。」

『謝謝。啊──我好想睡啊。』頤宣在電話另一頭打了個哈欠。

「妳好像很累,沒睡飽嗎?」

『什麼沒睡飽,是跟本還沒睡。我五點從片廠回來後,就一直被新娘秘書擺佈到現在呢。』頤宣笑容靦腆帶著無奈道。

「妳的工作不是辭了嗎?」

『辭是辭了,但不能馬上走。總是要交接,一下子把工作都丟給新人做,人家是會跑掉的。天啊,算一算我已經連續好幾個晚上熬夜加班,幾乎沒睡了呢。』說著,頤宣雙肩一軟垂下。

「那怎麼行,妳抓個空檔睡一下吧。不然,等一下去妳家迎娶,到婚宴結速還有好長一段時間。」

『好吧。頭髮、妝和禮服都穿好了,我就在床上趴一下。』

「嗯。先睡一下吧。我等一下就會出發去妳那裡了。」

『好。晚安。哦,應該說是早安了。再見。』

頤宣帶著些許戲謔自嘲的口吻後,掛上電話。秋風在聽到嘟嘟聲後,這才有些不捨跟著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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